是了,这般好看的娇娘,当同日月并辉。
明棣了然,即便他只知道如何唤她,却是清楚地意识到,她口中的朝朝二字,一笔一画,该如何书写。
“朝朝。”
他轻轻唤她。
即便他半点记忆都无,却感到莫名的熟悉,好似这名,他唤过无数回。
说来也是奇怪,他忘的事不多,唯独把她忘了。凡事皆有因果,看来他还需好好查查往事。
不过眼下,他有更为重要之事要做,必须做。
抱了她许久,手臂微麻,他却弃榻不上,独独朝梳妆台迈步而去。
这间屋子,有男子残存的痕迹,他嫌脏。
林书嫣不缺银子,所用之物,都是平民百姓能用上的顶配之物。再往上的,那可就是公侯王孙和天家之物,她一介商户,自然是买不了,也用不起。
兰姝在这里住了好几年,倒是不曾嫌弃半点,她本就对这些身外之物没多大的心思,早前在兰芝阁之时,那些物件也都是这位玉人同未婚夫给她添置的。
昏黄的铜镜显现出女郎羞怯的模样,明棣将她抱置梳妆台之上后,眼睛一扫,却是见了旁的物件。
狭长的狐狸眼一眯,他语气微变,凛然道:“朝朝,你不乖,竟还背着子璋哥哥用这些?”
玉人从中拾起那物,粗细得当,比小孩手臂还要长上少许,顶部却是圆润润如鸡子白。
他怒极反笑,怒道:“谁许你用的?”
兰姝半眯着眼,她不明所以,不知这人怎的突然发了火?但她可不是一贯讨好人的小宠。
娇软的小娘子将莲足踩上他的胸膛,偏生她还吐着红艳艳的小舌头喘气,委实妖娆魅人。
明棣憋着怒,心里却酸溜溜的。
这死物如何比得上他?至少他是热的。
夫妻夫妻,不就是要个知冷知热的人么?
思及此,他扯下兰姝的罗裙,宽大的衣袍底下是她窈窕的身段,他正欲狠狠欺她一番,定要叫她知晓,这死物是半点用处没有,他才能带给她欢乐!
他高大的身子覆了过去,正欲同上回那般,他却渐渐地察觉些许不对劲。
桌上置着一根莹白的蜡烛,而从烛身滚落的烛水,一直流到桌上,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。
他手伸过去,指腹轻捻,软粘的烛水却糊了他一手,他被它弄脏了。
“听闻这是朝朝用羊奶做的蜡烛?既是朝朝做的,如今哥哥被你的东西弄脏了手指,也应当由朝朝替哥哥清理,朝朝可愿意?”
不等她回复,明棣便眯着眼,将手指放在她的鼻息底下。
兰姝并未询问,他如何知晓,那支软软烂烂,放不住,站不稳的奶白蜡烛出自她之手?
她轻咬下唇,想也不想,如他所愿,吮了吮置在唇畔的两根手指。
羊奶做的蜡烛,她不过是做着玩儿,打发时间罢了。
谁料这玉人好奇,去摁了一阵。可那小玩意她尚且未完全上手,她做的蜡烛,不仅不硬,反而燃得快,烛液也淌得欢。
莫说他手指上沾了少许,就是掌心也糊了些。乳白的烛液悄然凝固,于他玉掌上散发淡淡的羊奶香。
羊奶不难闻,只是她二人当下的姿势,对兰姝而言,有些微的屈辱,好似她是干了坏事的小贼,正被主人严刑逼供。
他的手指很好看,骨节分明,还沾了奶味,倒像是支羊奶棒似的。
兰姝从从指腹开始舔,将他的每一根玉箸般的手指都舔了个干净。
如若不然,这玉人定还要羞辱她,更莫说捻一捻小衣,再滑一滑。
“朝朝,怎么这样乖?把自己做的东西都舔干净了。”
他散了之前的寒意,便是那死物,他都不再兴师问罪。只因他发现,自己前几日之行,叫这小娘子的内里伤着了,眼下都还肿胀着,更莫说用那根死物了,是半点都入不了。
他心下哂哂,对她的语气越发柔和,“朝朝,真是个好孩子。”
男子拿出以往哄爱女的那一套,如今对自己的旧情人用上了。
然而他此话一出,脑海中迅速闪过什么,眼下却是半点捉摸不透。
顾念着她身子的不适,明棣替她揩净之后,将她抱着出了房门。
虽说他的情欲未消是一部分原因,却也是因他不想走,不愿离去。同她待在一起,与她待在一块,身心皆愉,是他从未有过的舒心。
昭王府的景象自是要比花朝阁更为壮观典雅,好歹是他父皇给他千挑万选,修了好几年的王府,如今尊贵如他,却宁愿同她偏安一隅。
冰簟银床梦不成,碧天如水夜云轻。[3]
皓月当空,风清月朗,他二人相拥坐在花藤秋千上,一摇一晃之际,小娘子打了两个哈欠,又抬眸瞧了一眼他清晰俊美的下颌线,蹭了蹭他的胸口,继续缩在他怀中合了双目。
她实在累极,同他欢好半场,早已脱了力。清风带走她浅浅而均匀的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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